董碧辉:儿童之死,社会之殇

2013年06月28日03:19  钱江晚报

  如果说社会制度的演进需要阶段、需要过程、需要耐心的话,那么面对越来越突出的留守儿童的问题,怎样对他们进行救济,怎样对他们加以保护,却是完全可以马上着手去做的。

  儿童之死,社会之殇

  3个儿童溺死了。6月26日13时许,江西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生米镇文青村,3个同胞兄妹在村口池塘旁边玩耍时溺水身亡。最大的10岁,最小的5岁。他们静静地躺在那里。你会以为他们是睡着了。他们的父母外出打工了,只留下70多岁的奶奶看护。如今奶奶快要哭晕了,“仨孩子都没了,都不敢告诉他们父母,只能先骗说有一个孩子溺亡”。

  这是一个沉重得让人不忍卒读的悲剧。可是每年夏天,这样的悲剧都要在我们的面前重演几次。去年,也是在江西的一个偏远小山村,五个孩子瞬间就殒命于村后的一口水塘中。当时村里甚至都找不到年轻男子去救援。留守的儿童,留守的老人,这些小山村里面,留守的有时候是孤独,有时候是悲伤。

  我们可以把矛头对准监护人,质问父母为什么没尽到责任。可这样的质问其实是苍白无力的。毕竟像南京饿死女童那样吸毒完全不管孩子的父母是个例,是极少数。这些留守儿童的父母选择外出打工,无非也是为了多赚点钱,可以给孩子们多买点玩具,多买几件衣服,能帮他们交上学费。没有人愿意骨肉分离,可是在他们打工的城市,并没有足够的位置能放下他们孩子的书桌。当他们出卖劳动,洒下汗水,成为中国经济迅速增长的坚实后盾,成为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时,谁会注意到,他们的背后,是颤颤巍巍的老人和远离父母的儿童。

  3个孩子一下子就没了,我们可以想象到父母的悲痛。这样的悲痛,我们与共。无论谁看到那张照片,都会被深深地刺痛。这样的痛,愈合起来需要久远的时间;可如何防止惨剧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,却是需要全社会尤其是政府管理部门及时、深刻反思的。假如户籍的门槛能够放开,打工者能享受到同城待遇,他们的孩子还需要留守吗?一些类似的惨剧是不是就可以少一些?昨天的一则新闻是小城市落户限制将全面放开,惟愿这样的改革步伐快些再快些。

  如果说社会制度的演进需要阶段、需要过程、需要耐心的话,那么面对越来越突出的留守儿童的问题,怎样对他们进行救济,怎样对他们加以保护,却是完全可以马上着手去做的。比如,在山村里建一所儿童乐园,让留守儿童们有一个可以嬉戏、游玩的固定空间,而不至于到处晃荡;比如,在水库、池塘等一些危险系数较高的地方设立警示牌、防护网甚至雇人看守;比如,给留守儿童开展安全意识、自我保护的教育等等,这些,当然需要财政资金的投入,可是,这些投入是不能吝惜不能节省的。

  儿童溺死,首先是家庭的悲剧,可这样的悲剧屡屡发生,就是整个社会之殇。是所有成年人对儿童的亏欠。

(原标题:儿童之死,社会之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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